“以民為本”才能是樹木亮化的核心部分重中之重,可是許多人在做樹木亮化計劃方案的時候卻不以為意,執著的認為“亮”才能是戶外亮化工程的本質。有這種的亮化設計理念的差異根本原因取決于設計師的側重點有所不同,認為“亮”是園林亮化核心部分的設計師側重點在景觀園林上,而認為“以民為本”的設計師側重點取決于觀賞者。
我們在做樹木亮化的時候不可以認為越亮就越好,要依據園林的景觀特點、植物特點去挑選適宜的戶外亮化燈具產品,尤其是在植物照明這方面,燈具的光色、照度、溫度都是會危害到植物生長,毀壞園林自然生態,導致比較嚴重的光污染。與此同時也需要考慮到觀賞者的角度,在更好的展現景觀園林美的與此同時不可以對觀賞者導致機械性或生理性傷害,假如過度高亮的亮化燈具產品有可能會對觀賞者導致眩目、刺眼的危害。
那么“以民為本”的樹木亮化理念怎樣設計呢?我們可以從亮化設計手法上去表達,針對樹木亮化我們可以以多方面的亮化照明去表現出燈光明暗交界線的對比效果,給予觀賞者以視覺效果上的沖擊。而針對園林植物照明亮化來講我們要依據草叢、樹木、灌木等植物的特點及其周邊的環境來取決于具體的照明手法和亮化燈具,可是有一點要記牢,一定不可以對植物及其自熱生態造成不良影響,降低光污染對自熱環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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